9月6日,教育部召开“教育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成效。针对教师群体住房难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在会上作出详细回应。

↑发布会现场

截至7月底,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260万套

可解决7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多个文件,部署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潘伟在会上介绍称,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到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强调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保障教师享有住房等优待政策。去年6月,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包括教师群体在内的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

那么,这些政策要求的落实情况如何?潘伟从公租房保障、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共有产权住房建设三个层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首先,在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上,潘伟指出,我国已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门印发文件,鼓励市县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建设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教师供应,改善了一批教师的居住条件,为稳定教师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据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有36万青年教师通过公租房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了他们安居乐业、安心教学。

第二方面,在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工作上,潘伟提出,各地按照国办文件精神,积极支持学校等各类主体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有的利用本校自有土地建设,有的利用存量房屋改建,筹集了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拎包入住,缓解教师队伍的住房困难问题,帮助学校和老师解决了后顾之忧。

从成绩来看,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0万套(间),能够解决7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第三方面,在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工作上,潘伟透露,截至去年底,北京已累计筹集了共有产权住房约8.3万套,上海累计签约13.6万户,杭州、南京、广州等城市也在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一批符合当地条件的教师成功申请。

教师居住条件差,周转房不够住怎么办?

住建部:继续指导督促地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从上述数据来看,教师群体的住房困难,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现实中,仍有部分学校缺乏周转住房,教师的居住条件比较差。未来这一问题如何应对?

对此,潘伟回应称,下一步住建部将主要围绕三类住房,继续指导督促地方通过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来解决教师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第一,符合当地规定的公租房准入条件、住房和收入都比较困难的教师,可申请公租房实物房源或者租赁补贴。同时,住建部也鼓励一些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面向教师群体建设或配租公租房的优惠政策。

第二,落实国办文件规定的各项政策,支持学校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帮助教师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第三,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当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工作了一段时间、有了一定的积累以后,可通过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来拥有合适的住房。

“总之,我们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继续不断努力,加快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让教师们能够安居乐业、安心教学。”潘伟说。